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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5月0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为在职村(社区)干部缴纳补助“三险”
文章字数:335
  本报讯 (通讯员 吕龙 张鑫 万路)近日,山阳县印发《关于建立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财政缴纳制度的通知》,从2022年起由县财政为全县领取固定补贴的在职村(社区)干部缴纳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三险”,进一步强化村(社区)干部待遇保障,调动干事创业积极性,汇聚实施乡村振兴的磅礴力量。
  该县分别明确村(社区)干部“三险”缴纳补助实施范围、标准和程序,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根据有关政策标准及时足额予以保障。采取镇办摸底审核上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审核汇总后,向各镇办下达专项资金予以落实。同时,严明纪律要求,对摸底审核不严、虚报骗领套取财政资金的,将依法依纪从严追责,确保惠及村(社区)干部的利好政策落到实处、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