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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检察院全面提升新闻宣传工作质效
文章字数:649
  本报讯 (通讯员 佘良云)为深入学习贯彻最高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和省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8月1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十条具体措施。
  《措施》指出,要树牢“本在检察工作、要在检察文化、效在新闻宣传”的理念,及时高效完成院集体活动的新闻报道。要积极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全面提高干警的写作能力。要认真落实“检察业务部门、检察官是宣传工作第一责任主体”要求,及时挖掘工作亮点、总结特色,积极撰写有关检察实践、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的信息稿件,以检察新闻传播软实力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要加强检察品牌宣传,围绕做大做强“秦岭生态保护、商山细雨未检、温暖控申、阳光检察、书香商检”等商洛特色检察品牌,认真总结“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等工作经验、亮点,为开展“三有”争创活动、推动商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氛围。要高度重视“三微”作品宣传,深度挖掘检察官办案细节,传播检察好故事,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支持检察官开展工作。要加强优秀检察干警宣传,把商洛检察干警当中敢担当、勇作为、重自强的优秀代表形象充分展示出来,把讲政治、严执法、为人民的先进事迹挖掘出来,进一步激励先进、传播正能量,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提升检察机关的对外形象。要严格稿件审核,认真落实“谁撰稿谁负责、谁审签谁负责”责任。要加强表彰奖励,每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通讯员和优秀新媒体作品,对于宣传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推荐立功受奖,充分调动干警参与宣传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