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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三方调解解民忧
文章字数:490
  本报讯 (通讯员 陈庭乐 项 苗)近日,镇安县人民法院青铜法庭充分运用“法庭+司法所+村委会”联动调解机制,诉前调解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得到了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张某系渭南市人,2020年7月3日与前夫被告吴某离婚,双方离婚协议就子女抚养均予以明确约定,但婚内所建位于镇安县柴坪镇向阳村两层砖混房未予以分割,离婚后双方均对该房屋享有居住权和拥有权。因张某离婚后无法在此居住,吴某未经她同意擅自将房屋由其亲戚长期利用,双方为此多次发生矛盾,希望对该房屋予以分割。考虑到涉案房屋所在地距法庭较远,原告亦无房屋相应证据,现场情况不明,原告诉求迫切,为防止原告、被告矛盾进一步激化,青铜法庭立即联系柴坪镇司法所、向阳村村委会,一同前往涉案房屋进行庭前调解。
  到达现场后,认真倾听了张某的诉求,司法所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对张某与吴某进行了思想疏导,缓解了双方剑拔弩张的气氛。法官结合情、理、法进行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提出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由被告吴某向原告张某支付一定费用,原告张某自愿放弃对该房屋享有的权利,一场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