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纪检监察机关 规范问题线索处置
文章字数:1129

   本报讯 (通讯员 张小华)今年以来,山阳县纪委监委突出“集中管、规范转、深入研、精准处、高效办”五步工作法,强化问题线索管理,规范提升处置质效,实现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分类细化台账,实现集中“管”。依据《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制定了《关于规范全县办理检举控告和处置问题线索工作办法》,由信访(案管)室围绕基本信息、流转情况、处置方式、办理进展等建立问题线索总台账,针对不同类别、不同渠道建立线索专项台账,实时更新台账、定期核对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账相通,确保了问题线索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实现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
  立足职能职责,实现规范“转”。加强问题线索研判,信访(案管)室进行过滤初筛,承办部门二次筛选,减少无实质反映内容线索材料空转。对甄别筛选的线索严格按管理权限、监督职责、联系包抓分工进行分办。对收到或发现属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件或问题线索材料,按照“即收即报、对口上报”原则及时上报;聚焦县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和重点领域问题线索,优先处置。
  多方梳理甄别,实现深入“研”。受理问题线索后,按照集体决策、严格保密、高效便捷的原则,对问题线索逐一进行分析研判,严格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4类处置方式科学精准地提出处置意见。承办部门按照依据充分、理由充足的研判思路,综合日常监督掌握的被反映人有关情况、所在部门单位政治生态情况、以往有关问题的处置情况等诸多因素,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可能性、有效性进行全面鉴别和判断,研判问题线索核查的方向和重点。
  综合分析判断,做到精准“处”。组织案件查办部门深入学习四种处置方式适用的具体情形,提升精准运用处置方式的能力。通过综合分析判断,对反映问题比较笼统、模糊、轻微的问题线索大胆采取谈话函询,对反映问题比较具体、性质恶劣的问题线索采取初步核实,不仅大量节省人力物力,并且大幅提高初核成案率,同时把握政策策略,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综合运用谈心谈话、约谈提醒等多种方式处置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强化动态管理,实现高效“办”。《关于规范全县办理检举控告和处置问题线索工作办法》中明确承办部门收到问题线索后,1个月内提出处置意见,对初核6个月无实质进展或暂存待查超一年的要报告原因,对立案审查调查但未留置对象的案件要在一年内办结,需延长时限的严格落实报批程序。制定了《审查调查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及时与承办部门进行核对,动态掌握问题线索处置及办理进度情况,对超期未处置,长期未办结案件通过口头、电话、督办函、通报等形式及时跟进督促督办,实现问题线索高效办理。截至10月底,全县共处置问题线索374件,同比增长23.4%,立案210件,同比增长65.6%;结案244件,同比增长1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