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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 水 兜 牢 底 线 惠 民 生
文章字数:770
  本报讯 (通讯员 辛宁侠)去年以来,柞水县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健全救助机制,优化救助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切实织密织牢兜底保障网,全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柞水县将社会救助纳入政府重点工作总体布局,出台《柞水县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任务分工方案》《建立柞水县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政策文件,明确各部门职责,逐层夯实工作责任。县级临时救助每月审批一次,镇级临时救助每月审批两次,对急难型救助对象,在48小时内“先行救助”,并在急难情况缓解后补齐经办资料和手续。2022年共审批发放临时救助1470户5072人591.394万元,审批发放急难性临时救助8户26人6.84万元。根据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个等级,对全县1511名分散特困人员签订四方照料协议,发放护理费,确保特困人员日常生活有人照料、生病就医有人陪护。开展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由科级领导带队,抽调业务骨干为成员的评估队,深入全县9个镇办对1824名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进行精准认定,共评估出全自理1420人、半护理297人、全护理107人。对照料护理人落实委托照料护理服务协议、履行照料护理服务职责等情况进行考核,排查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照料护理人6人,已更换到位6人。
  县上全力做好易地搬迁安置点受理主体衔接工作,对县城规划范围内的6个社区搬迁安置点居民,按照城市居民办理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事宜;除以上6个社区外的全县其他搬迁安置点办理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事宜,按照农村居民办理。做好易地搬迁安置点救助政策衔接工作,对于县城规划范围内的6个社区搬迁安置点居民中已经享受农村低保、特困政策的,如有自愿转为城市低保、特困的,由本人在原籍提出书面申请退出农村低保、特困待遇后,再在安置点所在地重新申请,有效解决了搬迁安置点居民申请社会救助政策“两头跑”的情况,确保了安置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