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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社保局 落实落地惠企惠民政策促发展
本报通讯员 王高灵
文章字数:1467
    市社保局近期组成工作专班深入各县区和市直部分企业,大力宣传督促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基本、促就业、保稳定的功能。

  针对当前部分企业受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等多重压力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问题,市社保局主动作为,多措并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加快发展。
  市社保局近期组成工作专班深入各县区和市直部分企业,大力宣传督促落实失业保险政策,要求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用足用活失业保险政策,抓紧相关惠企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基本、促就业、保稳定的功能。
  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截至7月底,已为3600人次共发放599万元失业金,有力保障了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为企业解除了后顾之忧。
  继续执行最低费率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失业保险费率由原来的1.5%降为1%,其中单位缴费由原来的1%降至0.7%,个人缴费比例由原来0.5%降为0.3%。仅这项政策的实施就可为全市企业减负700多万元,极大地减轻了企业负担。
  加快稳岗发还工作进度,稳定企业职工队伍。今年,对正常参保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非“僵尸”和非严重失信的企业,均可抓紧申请稳岗发还。参保企业裁员率控制在去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以内,30人及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发放继续执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将依法参保、缴费年限、裁员率等申领条件转化为技术参数,利用大数据对比,从失业保险信息系统中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短信等多种形式推送信息,经企业确认,市、县区经办机构复核,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无异议后,实现及时精准发放。预计这项政策的落实将为全市980多户企业返还1500多万元资金。
  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具体对企业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发放标准为企业每招用1人,按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发放采取“免申即享”与“自助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免申即享”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信息系统筛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后,向企业推送信息并经其确认后一次性发放。“自助申请”是企业经办人员到失业保险政务服务窗口提供相关资料,自主申请,审核通过后,直接发放。
  继续实施职业技能补贴发放政策。对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1年以上的企业在岗职工或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在国家联网系统可查询到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发放至个人社保卡。积极开展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县区要积极组织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开展职业培训,通过专业的培训,提升失业人员技能水平,为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和再就业创造条件。对按规定课程和课时完成培训任务的,市社保局将按每培训1人补贴两个月同期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拨付给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支持其对失业人员的培训,对经过培训后自主创业的人员,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营业后,再一次性发放2000元的创业补贴。
  市社保局通过失业保险政策的落实落地,帮助失业人员度过生活困难期,极大地减轻了企业负担,助企纾困促发展,稳定就业岗位,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