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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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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大额经济纠纷案
文章字数:622
  本报讯 (通讯员 赵 铭)10月13日,山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成功调解一起战友之间因70万元转账但未注明转款原因而产生的经济纠纷案件,化解了当事双方心中积怨。
  黄某与聂某系战友,关系特别要好。双方均经营有产业,经济实力较好。2013年3月,聂某在电话里称资金紧张请求黄某给其转款50万元,黄某立即筹集了50万元通过银行转账给聂某,后聂某又因相同理由要求黄某打款,黄某分两次各向其转款10万元。后黄某多次以民间借贷为由向聂某催要该款,聂某称投资失败,其合伙账务尚未清算,况且他们之间并无借贷关系而拒绝还款。为此双方多次发生争吵,关系剑拔弩张,黄某遂将聂某诉至法院。
  山阳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在接手案件后,经与双方谈话了解到,当初转款并未写借条,且10年来没有补写或出具还款承诺,也没有合伙投资合同及分红,双方各执一词,且都没有证据。办案法官认为要切实化解他们之间的矛盾,还是要在“战友情”上下功夫,于是便找到为他们诉前调解的战友,了解他们转款的经过以及当初口头是如何约定的,后来他们又是如何谈判的。经过办案法官多次的释法明理,双方愿意调解处理本案。黄某同意按照合伙形式处理本案,聂某也表示款项都是他收的,具体的合伙事项黄某并未签字,工程虽然时至今日没有结算,但他愿意一次性支付黄某40万元,但黄某认为应该支付60万元。办案法官再次进行调解,从法律、人情方面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由聂某支付黄某50万元的一致协议,双方握手言和,10年纠纷一朝化解,战友之情得以重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