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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耐心调解化恩怨 劝服履行解民忧
文章字数:848
  本报讯 (通讯员 彭家让)12月20日,丹凤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释法析理、谦抑执行,成功执结了一起因邻里纠纷导致故意伤害犯罪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使矛盾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就为了一条排水沟这点小事引发双方打架,造成一死一伤严重后果,太不值得了,邻里之间‘让他三尺又何妨’啊!”11月15日,当丹凤法院执行人员在案件现场调查时,周围村民纷纷感叹道。据了解,长期以来,家住丹凤县龙驹寨街道的霍某(71岁)与邻居戴某(74岁)存在宅基地界畔纠纷。今年3月,戴某欲将两家新房之间存在权属争议的水沟用石头填上,填充过程中遭到霍某、李某夫妇2人制止。双方拉扯过程中戴某压在李某身上致李某受伤,之后双方各自起身。接着李某来到存在争议的水沟处将戴某填充的石头往外捡,霍某一时来气,手持一把锄头用锄头顶端砸在戴某头部致其受伤倒地。案发后,经现场人员拨打110,丹凤县公安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戴某、李某先后被送往丹凤县医院救治,戴某在抢救一周后医治无效死亡。经丹凤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戴某系头部遭受钝力作用造成严重颅脑损伤后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李某身体多处肋骨骨折。
  当日下午,霍某被传唤至丹凤县公安局办案中心接受调查,霍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戴某受伤后被送往丹凤医院治疗7天,共花费医药费4万多元。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霍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附带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戴某之妻及3个子女医疗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丧葬费等各种费用共计8.6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申请执行人霍某儿子承诺会配合执行但一直未作出实际行动,案件一度陷入僵局。霍某家人的态度说明其思想仍存侥幸,对此,执行法官进一步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适时加入法律法规、道德规范的宣传,要求霍某及家人慎重考虑并配合执行。经过一个半月的努力,历经10多次调解,双方终于已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霍某之子代其父亲赔偿申请人付某等5万元(已履行),剩余部分申请人申请司法救助,目前,已实际领取司法救助资金3.5万元。至此,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