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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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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2024年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
文章字数:822
  本报讯 (记者 胡 蝶)7月22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近日,陕西省教育厅作出部署,决定在具备良好办学基础且有积极意愿的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联合开设综合高中试点班,进一步探索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多元化的培养机制,促进职普融通和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多样发展。按照要求,我市立即启动2024年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
  据悉,经县级申报、市级审定、省教育厅复核备案,我市确定在丹凤县职业教育中心与丹凤中学、山阳县职业教育中心与山阳中学、镇安县职业教育中心与镇安中学联合开设综合高中试点班,每个试点学校不超过4个班,每班不超过50人。
  联合开展试点工作的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签署联合办班协议,明确培养目标、教学模式、管理方式、运行机制、考核标准等。由中职学校整合普通高中课程和职业技能课程,形成具有综合高中班特点的课程体系,实行学分制管理。
  在丹凤县、山阳县、镇安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中增设单列综合高中班计划,招生区域与联合试点普通高中一致,招生对象为区域内未被普通高中录取并达到综合高中班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合格等级及以上的2024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录取工作纳入高中招生录取平台,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在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进行。
  综合高中班学生入学后统一注册为联合试点的普通高中学校学籍,执行普通高中现行经费补助标准和资助政策。中职学校对综合高中班学生履行主体管理责任,负责日常教育教学、考试评价、学生管理、后勤服务、安全管理等工作。综合高中班学生不得转入普通高中,可自愿申请转为中职学籍,转为中职学籍的同时注销普通高中学籍。
  综合高中班学生完成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由普通高中学校颁发毕业证书。转为中职学籍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实习鉴定合格,发给中职学校毕业证书。综合高中班毕业生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即“高考”)和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但不得参加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