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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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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林下经济经营收益权试点
文章字数:571
  本报讯 (记者 南 玺)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打通“两山”转换通道,建立健全林下经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落实和维护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破解经营主体无权证抵押融资难等问题,我市围绕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日前在镇安县探索启动了林下经济经营收益权试点工作。
  为确保林下经济经营收益权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市林业局成立工作机构,镇安县印发实施方案,采取“先试点、再提升、后推广”的思路,选取林下经济基础好、林农参与意愿高的月河镇作为集中试点区域。在试点过程中,将重点探索林下经济经营收益权的界定、登记、颁证、流转、抵押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确保试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同时,加强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持,鼓励林农和企业积极参与试点,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林下经济发展模式。
  通过林下经济经营收益权试点,林农可以更加灵活地利用自家林地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林下经营活动,提高林地综合利用率,拓宽林农增收渠道,有效缓解农村经济发展压力。随着林下经济经营收益权的明确和流转机制的完善,有助于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林下经济开发,使林农能够根据自身需求和市场变化灵活调整经营策略,提高经营效率和收益水平。同时,林农和企业可以将经营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为解决林下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难问题提供了新的途径,有助于激发林农和企业的发展活力,推动林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