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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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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典型案例
文章字数:1327

2025年9月12日,商洛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在丹鹤楼广场举行。 
2026年2月6日,商洛市第二届“商山伴手礼”现场评审会召开。

2026年3月12日,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对市场主体进行检查。
  违规会议营销被查处典型案例
  案例概况:2025年10月8日,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电话举报,称湖北籍易某等8人,在镇安县金源大酒店和志禧大酒店以会议形式宣传硅胶床垫,并向周围群众发放传单,涉嫌非法营销,请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调查处理:镇安县市场监管局及时向县公安局通报了相关情况,并组成联合调查组迅速到达现场开展调查。经查,会销场所有300余人(多为老年人),现场秩序混乱。执法人员将易某等组织者临时管控,现场向群众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常识,耐心劝导群众离场,并对易某等人进行现场询问调查。据初步调查,易某等人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在镇安县境内多处租用场地,采取抽奖、发放宣传品等方式招揽群众,鼓吹硅胶床垫等普通消费产品具有保健功能。现场收取抽奖卡费约6000元,硅胶床垫预售现金4000元。联合执法调查组责令易某停止促销活动,退还抽奖卡费和预售现金10000元,并没收“三无”赠品。
  案例分析:易某以会议形式销售硅胶床垫,夸大产品保健功能,未执行价格公示,其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法律规定。
  防伪码被扫质量存疑典型案例
  案例概况:2025年6月20日,洛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冀女士投诉,反映2025年5月10日,投诉人在县城某眼镜行为孩子配了两副眼镜,怀疑质量有问题,要求商家给予退货退款,请求市场监管部门调解。
  调解处理:洛南县局受理了此投诉。经调查核实,冀女士购物前提前支付了2700元,取货时发现其中一副眼镜片上面的质保卡防伪码已经被别人扫过,首次扫描时间是2025年2月,不是冀女士本人扫描,怀疑眼镜片质量有问题。但是商家一直认定自己的眼镜片没有质量问题不予退货退款,双方发生纠纷。洛南县局主动介入,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同意给消费者退货并退款2700元。
  案例分析:多数品牌的防伪码是一次性查询有效,再次查询会提示“已被查询过”,避免造假者重复使用。该眼镜行向消费者提供的证据不足,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洛南县局成功调解,化解消费纠纷。
  虚假促销误导消费者典型案例
  案例概况:2025年6月10日,丹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投诉,反映辖区内某超市在促销活动中存在违规不兑奖、涉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查处。
  调查处理:丹凤县局受理了此投诉。经查,该超市正在销售的王老吉饮料整箱外包装上,清晰印有“12加一”的兑奖字样,箱内实际装有13瓶(12瓶+1瓶赠品)同规格产品。消费者据此购买一整箱后,收银员却未按箱体促销承诺进行结算,而是坚持按瓶计价,共收取13瓶费用,合计78元(单价6元/瓶),拒绝赠送第13瓶。该行为与产品外包装明示的促销信息严重不符,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构成了欺诈。县局工作人员当场责令该超市立即纠正错误,向投诉人双倍退还货款。投诉人满意调解结果,并表示感谢。
  案例分析:此案警示广大经营者,促销活动必须诚实信用、明码标价、承诺兑现。任何企图通过“小聪明”误导消费者、短斤少两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最终“赔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