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推进生态保护方面人大审议意见落实见效
文章字数:771
本报讯 (通讯员 陈 坤)2025年以来,山阳县聚焦县人大反馈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审议意见,以压实责任、补齐短板、健全机制、狠抓整改为抓手,持续擦亮生态环境底色,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县委、县政府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生态环保工作。严格落实《山阳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建立约谈通报、督查督办、联席会议等制度,落实干部评优任用“环保鉴定”,倒逼责任落地。全年开展“6·5”环境日等宣传活动10余场次,引导群众树立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治的浓厚氛围。
山阳县建成法官镇、色河铺镇等5座镇级垃圾压缩转运站,配齐垃圾收集转运设备并规范运营。加快全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将已建成的镇村级污水处理厂(站)交由第三方专业公司运维,同步将设施运行管理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保障设施常态长效运行,充分发挥环保设施效益。
山阳县出台《山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管理机制》《山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常态长效监管机制》等20多项制度,构建起部门联动、上下协同的监管格局。常态化开展秦岭保护、尾矿库隐患整治、扬尘臭氧治理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2起,办结群众环保投诉26件。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协同治理,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27辆,拆除燃煤锅炉15台。加强重点流域综合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管控,严守耕地土壤安全底线,筑牢全域生态安全屏障。
组建全县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专班,先后提请县级层面召开推进会,专题研究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定期开展暗访核查、督查督办,全力督促各级各类问题整改销号。截至目前,第三轮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已全部办结销号,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正按时序推进整改。同时,山阳县常态化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实现问题整改常态化、规范化,巩固环境治理成效。
县委、县政府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生态环保工作。严格落实《山阳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建立约谈通报、督查督办、联席会议等制度,落实干部评优任用“环保鉴定”,倒逼责任落地。全年开展“6·5”环境日等宣传活动10余场次,引导群众树立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治的浓厚氛围。
山阳县建成法官镇、色河铺镇等5座镇级垃圾压缩转运站,配齐垃圾收集转运设备并规范运营。加快全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将已建成的镇村级污水处理厂(站)交由第三方专业公司运维,同步将设施运行管理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保障设施常态长效运行,充分发挥环保设施效益。
山阳县出台《山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管理机制》《山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常态长效监管机制》等20多项制度,构建起部门联动、上下协同的监管格局。常态化开展秦岭保护、尾矿库隐患整治、扬尘臭氧治理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2起,办结群众环保投诉26件。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协同治理,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27辆,拆除燃煤锅炉15台。加强重点流域综合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管控,严守耕地土壤安全底线,筑牢全域生态安全屏障。
组建全县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专班,先后提请县级层面召开推进会,专题研究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定期开展暗访核查、督查督办,全力督促各级各类问题整改销号。截至目前,第三轮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已全部办结销号,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正按时序推进整改。同时,山阳县常态化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实现问题整改常态化、规范化,巩固环境治理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