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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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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受教者”变身“普法者”
文章字数:689
  本报讯 (通讯员 周孝飞)近日,丹凤县司法局土门司法所以社区矫正“行为养成教育月”活动为载体,结合全国民法典宣传月工作部署,创新推出“专题教育+普法实践”矫治模式,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变身普法志愿者走进集镇街头开展法治宣传,推动矫正对象实现从“被动受教”到“主动普法”的身份转变,为社区矫正工作注入新的内生动力。
  “传统课堂说教模式下,不少矫正对象存在思想包袱,要么混日子等待矫正期满,要么对监管存在抵触情绪,难以真正实现思想矫治。”土门司法所所长刘新武介绍,此次活动旨在打破固有教育模式,通过身份转换帮助矫正对象重塑社会认同,真正实现“矫其行、正其心”的目标。
  活动当天,该所首先开展集中教育,不照搬制度条文,紧扣山区矫正对象实际生活,围绕社区矫正日常汇报、定位监管、外出请销假3项核心监管规定,结合我市3起社区矫正对象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明确监管“红线”,讲清“自律才能获得自由”的道理,引导矫正对象主动改掉散漫习气,绷紧遵规守纪之弦。针对民法典宣传主题,该所聚焦彩礼返还、宅基地分割、民间借贷等群众日常高频法律问题,结合实际案例解读法条内容,帮助矫正对象深化对法律的认知,不少矫正对象坦言:“过去就是因为不懂法才走了错路,现在才明白任何事都要守法律、讲规矩。”
  集中学习结束后,社区矫正对象身着普法志愿马甲,走进土门镇集市开展普法宣传,结合自身违法经历向过往群众、沿街商户发放民法典宣传手册,提醒群众引以为戒、依法办事。短短两个小时,共发放宣传材料120多份,覆盖群众100多人。“他们讲的都是自己亲身经历的事,比空泛的大道理更实在,听得进去也记得住。”赶集群众对这种特殊的普法方式纷纷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