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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7月3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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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军优属新举措
文章字数:563
  本报讯 (通讯员 毕波波)7月28日,笔者从洛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经该局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会商研究,洛南县出台拥军优待便民新举措:自今年8月1日起,退役军人及“三属”可凭《优待证》免费乘坐中心城区指定公交线路公交车。
  据悉,本次免费乘车优待对象为全国范围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的退役军人,以及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简称“三属”)。优待线路涵盖中心城区1路、3路、5路、6路、8路、9路等6条城市公交线路所属公交车辆。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乘车时,主动出示本人《优待证》原件、主动配合驾乘人员查验无误后,可免费乘坐上述线路车辆。
  政策同时明确了《优待证》使用管理规范。《优待证》仅限持证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伪造、冒用。《优待证》复印件、照片、电子截图等不能作为优待凭证;优待对象须自觉遵守公交运营管理规定,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查验证件,做到文明有序乘车。各公交企业和运营车辆须严格执行优待对象免费乘坐城市公交政策规定,严禁违规拒载、违规收费等行为发生。
  此次出行优待政策,是洛南县持续深化双拥共建、推动全县退役军人和双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务实行动,旨在将温暖送到广大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心坎上,进一步树立全社会尊崇军人、关爱优抚对象的鲜明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