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故乡,对当下生活的忠实书写
文章字数:1369
第广龙
这里所言的忠实指的是在文学写作上,既忠于生活,又忠于内心的境界。而且,是要在这个基础上再上一层楼,实现艺术的自由表达。在这个方向上,我看到了陈国华的努力。
这也是《声音散记》给我带来的一个体会。这本散文集,我读了喜欢。喜欢的原因,就是我的写作和国华兄属于一个路子。我平时也偏好这种写法的文章,上次见到书,顾不上喝水,就读了《靖边河》这篇。读完后,我对陈国华散文大体上有了一个印象。这个印象,持续到现在依然清晰,我想到一个原因,那就是陈国华的散文写作,都是从人生的经历出发,从自身的体验出发的。这种写作,是老实的写作,不玩花活,这其实最能打动人,也是写作者在一定阶段确立自我场域的法宝。
还有一点,陈国华的散文引起我的共鸣,是他所写的地域,我不仅仅去过,还在那里生活过。他写的有的我熟悉,有的知其一不知其二,有的则一片空白。这让我很有收获,也有些借助陈国华的书写,更多了解我关注的一方水土的感叹。比如这篇写河流的,我知道其中一两条,他写了那么多,写得有来有回。这都是因为,这些河流就像他身上的血管,滋养他,滋养人生的进取和失意,又能够获得源源不断的力量。
陈国华是靖边人,我也算半个靖边人。这儿地理上位于毛乌素南缘,也是人们口中的陕北以北。这里的水土带有沧桑感,我是1990年冬天来的,曾经还去县文化馆寻找李季留下的痕迹,也在靖边中学的院子里幻想自己曾经是从这里毕业的。
陈国华写的就是自己的生活,自己的过往和记忆,这符合新大众文艺的要求。我把《统万一片城》《靖边河》《毛团村散记》读了几遍。其中《沙漠的生命》写得有意思,开篇写沙尘暴的厉害,写大风中回到家的人清点家里人数,说明那时候人口多。写卖烧鸡的老头,风暴中烧鸡少了一半,那是被人偷了,说明那时候人的生活艰难。又写沙漠绿化,沙地不多见,火车站外圈有一块沙漠,铁丝网拦着叫人看。写种地沙子透气,写妇女生孩子把沙子捂热铺在炕上。这里面,写沙子其实是写人,写法上不追求独特,却因为经历的独特,而产生了独特的阅读体验。
读陈国华的散文,“鸡娃子叫来狗娃子咬”,写得生动,这源于亲历,源于一颗有爱有包容的心肠。刚才说了一句,下一句是“当红军的哥哥回来了”。这两句正是诗人李季当年在靖边写下的名作《王贵与李香香》里的诗句。在这里,是陈国华回来了。奋斗大半生,在文字、文学中找到了寄托,有了安托身心的一方天地。这不但安慰了自己,也感染了我。
陈国华的散文,给我带来了一些启发:写熟悉的生活,一是只要动笔,每个人都有宝在身。陈国华的宝,主要在靖边,在他丰富曲折的人生经历,把这些写扎实,写充分,就很是了不起。二是把自己放进去写。亲历、亲见,动用的是感官,是触觉,有力道才有感染力。这本书里,有一篇《声音》我仔细读了。里面写父亲,写自己出生的哭声和父亲的笑声,写父亲打算盘、听收音机、拉板胡,写了许多声音。最扎心的是父亲老了,尤其是父亲去世,葬礼上手机骤然响起时,作者压抑不住地悲伤,我心里也像被猫抓了一样难受。陈国华的文字让我联想到自己,联想到自己的亲人,不能自已。三是要按散文写作的章法走。《毛团村散记》在这方面,凸显了陈国华的文体意识。写得从容,写得像拉家常,但该怎么说,哪些话在哪里说,确实是心中有数的。
当下,新大众文艺正热,有些作者被大范围的读者熟悉。我认为,陈国华的写作是扎实的,是一个值得重视的样本。
这里所言的忠实指的是在文学写作上,既忠于生活,又忠于内心的境界。而且,是要在这个基础上再上一层楼,实现艺术的自由表达。在这个方向上,我看到了陈国华的努力。
这也是《声音散记》给我带来的一个体会。这本散文集,我读了喜欢。喜欢的原因,就是我的写作和国华兄属于一个路子。我平时也偏好这种写法的文章,上次见到书,顾不上喝水,就读了《靖边河》这篇。读完后,我对陈国华散文大体上有了一个印象。这个印象,持续到现在依然清晰,我想到一个原因,那就是陈国华的散文写作,都是从人生的经历出发,从自身的体验出发的。这种写作,是老实的写作,不玩花活,这其实最能打动人,也是写作者在一定阶段确立自我场域的法宝。
还有一点,陈国华的散文引起我的共鸣,是他所写的地域,我不仅仅去过,还在那里生活过。他写的有的我熟悉,有的知其一不知其二,有的则一片空白。这让我很有收获,也有些借助陈国华的书写,更多了解我关注的一方水土的感叹。比如这篇写河流的,我知道其中一两条,他写了那么多,写得有来有回。这都是因为,这些河流就像他身上的血管,滋养他,滋养人生的进取和失意,又能够获得源源不断的力量。
陈国华是靖边人,我也算半个靖边人。这儿地理上位于毛乌素南缘,也是人们口中的陕北以北。这里的水土带有沧桑感,我是1990年冬天来的,曾经还去县文化馆寻找李季留下的痕迹,也在靖边中学的院子里幻想自己曾经是从这里毕业的。
陈国华写的就是自己的生活,自己的过往和记忆,这符合新大众文艺的要求。我把《统万一片城》《靖边河》《毛团村散记》读了几遍。其中《沙漠的生命》写得有意思,开篇写沙尘暴的厉害,写大风中回到家的人清点家里人数,说明那时候人口多。写卖烧鸡的老头,风暴中烧鸡少了一半,那是被人偷了,说明那时候人的生活艰难。又写沙漠绿化,沙地不多见,火车站外圈有一块沙漠,铁丝网拦着叫人看。写种地沙子透气,写妇女生孩子把沙子捂热铺在炕上。这里面,写沙子其实是写人,写法上不追求独特,却因为经历的独特,而产生了独特的阅读体验。
读陈国华的散文,“鸡娃子叫来狗娃子咬”,写得生动,这源于亲历,源于一颗有爱有包容的心肠。刚才说了一句,下一句是“当红军的哥哥回来了”。这两句正是诗人李季当年在靖边写下的名作《王贵与李香香》里的诗句。在这里,是陈国华回来了。奋斗大半生,在文字、文学中找到了寄托,有了安托身心的一方天地。这不但安慰了自己,也感染了我。
陈国华的散文,给我带来了一些启发:写熟悉的生活,一是只要动笔,每个人都有宝在身。陈国华的宝,主要在靖边,在他丰富曲折的人生经历,把这些写扎实,写充分,就很是了不起。二是把自己放进去写。亲历、亲见,动用的是感官,是触觉,有力道才有感染力。这本书里,有一篇《声音》我仔细读了。里面写父亲,写自己出生的哭声和父亲的笑声,写父亲打算盘、听收音机、拉板胡,写了许多声音。最扎心的是父亲老了,尤其是父亲去世,葬礼上手机骤然响起时,作者压抑不住地悲伤,我心里也像被猫抓了一样难受。陈国华的文字让我联想到自己,联想到自己的亲人,不能自已。三是要按散文写作的章法走。《毛团村散记》在这方面,凸显了陈国华的文体意识。写得从容,写得像拉家常,但该怎么说,哪些话在哪里说,确实是心中有数的。
当下,新大众文艺正热,有些作者被大范围的读者熟悉。我认为,陈国华的写作是扎实的,是一个值得重视的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