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1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规范党员干部“微”行为
文章字数:887
  本报讯(明晓东)“通过约谈,我深深地认识到自己在管理上的漏洞,今后一定吸取教训,强化教育,严加管理,严守党的纪律规矩……”日前,柞水县一企业负责人因员工在微信公众号发表不实信息,被县纪委约谈后诚恳地表态。今年以来,柞水县不断严明纪律规矩、深化教育监督、强化专项检查,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在微信上的行为。
  列清单,划红线。县纪委专门发出通知,为党员干部微信、微博行为列出“八条负面清单”,设定了八个严禁的“纪律红线”,即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严禁转发淫秽图片或视频、严禁散布传播谣言、严禁违规收受微信红包、严禁用微信红包进行拉票贿选、严禁泄露国家和工作单位秘密、严禁党员干部开网店做微商、严禁利用微信发布不当言论。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县党员采取集中学习、集体研讨、个人自查等形式进行认真学习,确保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规范网络言行,树立良好形象。
  抓督查,强监管。认真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将党员干部使用微信行为的监管,纳入到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主体责任内容之一,一旦发现党员干部在微信上出现违纪违规内容,既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又追究党委(党组)书记主体责任和相关领导责任。组织纪委、宣传、公安、网信办等部门对各级各类官方微信公众号严守政治纪律规矩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目前已对全县39个政务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微博进行了全面检查,要求各运营负责人作出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书面承诺67份,确保规范运营、不越红线。
  重实效,严惩处。县纪委确定了专人,安装了网络舆情软件,每天对全县各类微信微博内容进行搜索,发现有涉及“八条负面清单”内容,立即报告并转交相关室进行调查处理,确保违纪违规内容第一时间得到迅速处理。同时,该县把党员干部违规收受微信红包、利用微信拉票贿选等问题列入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内容之一,畅通了举报电话,将县纪委官方微信平台二维码印发到全县各镇办部门及81个村(社区),引导群众积极对党员干部违规收受微信红包等违纪问题进行举报。
  今年以来,该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通报曝光3批3人次,查处利用微信平台发布不实信息问题1件,约谈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