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文明商洛从文明交通开始
文章字数:963
  商洛正在创建文明城市,而文明交通是文明城市的直接体现。城市交通如同一个生态系统,需要车辆和行人共同维护,从法规的角度看,驾驶人和行人都应遵守规则,安全通过斑马线。礼让是一种价值取向,既需要“车让人”也需要“人守规”。每个人过马路都希望机动车停一停、等一等,同样,驾驶人和乘客也希望行人快点走。这就需要双方既遵守交通规则,又彼此真诚尊重,才能为城市空间书写文明。
  驾驶人开车行驶至斑马线前,要观察在周围行走的行人,并采取必要的避让和停车。即使行人没有遵守交通规则,驾驶人也要尊重在人行横道上行走的行人。按照法律,当前方车辆停车避让行人时,后续的车辆也应停车让行,不应绕过停止车辆继续行驶。驾驶人并应保持“防御性驾驶”的习惯,在无信号灯的路口,车辆应随时做好停车准备,注意礼让行人,确认安全行车。相较于有信号的路口,在无信号灯的路口更需要司机谨慎观察,注意礼让行人。
  人行横道是行人跨越道路的合适地点,但行人必须观察行驶车辆,确认有足够跨越空间,或接近车辆即将停在人行横道之前时,才可跨越道路。行人在人行横道上行走时,要继续观察接近的车辆,尽快完成跨越。要时刻注意交通信号灯的变化,牢记“红灯停,绿灯行”的通行规则,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切勿闯红灯通过路口。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行人应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观察来往车辆情况,不与机动车争抢,在确认安全后才可通过。过马路是关乎个人生命安全的大事,行人在人行横道上不应驻足停留,不要嬉笑玩闹,也不要低头看书或玩手机,这些行为随时可能导致意外伤害的发生。
  商洛交警提醒:在交通出行中,除了机动车要依法守规,行人本身也有应尽的责任。规避斑马线上的风险既需要机动车自律守法,还需行人对红绿灯规则的遵守、对斑马线这一“生命线”的敬畏。只有做到车辆自觉礼让,行人主动律己,才能形成有序畅通安全的文明交通环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