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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2月0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人社部等五部门印发通知
确保重点企业用工 关爱重点地区劳动者
文章字数:632
  据新华社北京电(记者 王优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近日就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印发通知,明确了确保重点企业用工、关爱重点地区劳动者等六个方面的就业工作举措。
  通知指出,要做好返岗复工企业和劳动者的疫情防控。指导用人单位通过多种方式向员工通报开复工时间。加强输入地、输出地信息对接,及时向辖区内劳动者推送开复工时间。指导农民工等人员做好居家隔离和返岗务工的相关防护,指导企业做好卫生防疫、检测仪器及药品配置等。
  通知强调,要关心关爱重点地区劳动者。对滞留在疫情严重地区的劳动者,发送慰问短信、公告、慰问信,关心其健康和生活情况,妥善做好安抚和疏导。对已离开湖北返乡的,指导其主动居家隔离。对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就业意愿的农民工,开发一批就地就近就业岗位,有创业意愿的同等享受当地创业扶持政策,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疫情防控期间,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受影响失业的参保人员,可按照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
  通知还要求,要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适当放宽标准。湖北等重点地区可结合实际放宽至所有受疫情影响企业。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统筹使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受疫情影响企业稳定岗位、保障基本生活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