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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洛启动首批法治乡村示范创建工作
文章字数:485
  本报讯 近日,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法治乡村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市创建40个法治乡村示范点,标志着全市首批法治乡村示范创建工作启动。
  《通知》指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是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要探索开辟法治护农、法治强农、法治兴农的法治乡村建设新路径,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通知》强调,全市法治乡村示范创建要达到基层组织领导有力、行政执法规范有序、司法保障不断加强、乡村治理不断规范、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平安建设坚强有力、农村社会安定有序、文化道德形成新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等标准。各县区要按照创建具体标准要求深入开展法治乡村示范创建工作。
  《通知》要求,各县区要明确法治乡村示范创建任务,强化领导,夯实责任,统筹协调,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在8月底前完成示范创建任务,为“七五”普法圆满收官奠定坚实基础。(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