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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全面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文章字数:454
  本报讯(记者 陈波)7月份以来,由市司法局牵头,对市、县区政府及部门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全市清理规范性文件325件,保留204件,修改52件,废止36件,失效33件。其中清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规范性文件59件,保留33件,修改8件,废止3件,失效15件。
  据悉,这次清理文件的标准是对符合现行法律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的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对规范性文件部分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不符或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但仍需继续执行的,予以修改;对制定依据已经废止,且不再出台新规定的,予以废止;对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过,不再继续施行的,予以失效。各县区、市政府等20个部门经认真清理并提出意见,司法局按规定审查后,征求了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意见,形成了一致的清理意见,清理结果已经市政府2021年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
  清理后,对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执行;对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由有关部门进行修改,按规定程序重新制发;对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对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