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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税动力”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文章字数:516
  本报讯 (程星宇 刘晓丽)“我们是商南县第一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每年在研发及专利维护上的投入是巨大的,税务部门及时上门辅导兑现了税收优惠政策,仅10月份就申报扣除了144万元的研发费用,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的资金压力,让我们在创新升级的道路上更有信心。”商洛市虎之翼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道。
  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国家税务总局出台2021年第28号公告,明确2021年10月份申报时,可以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这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的再次“升级加码”。
  虎之翼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加工生产、出口销售大功率发光二极管照明设备为主的外向型高新技术企业,今年该公司研发的“磁吸充放电式警用强光手电”被认定为省重点新产品。该企业通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达200万元,“真金白银”式的税惠红利为企业创新发展带来了新活力。
  为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落实落细,助力企业乐享税惠“动力”,国家税务总局商南县税务局组织专家团队多次上门辅导,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精准宣传,提供“一对一”税务管家服务,鼓励企业尽最大能力进行研发投入,加快“智造”升级。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税动力”,为企业发展增添了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