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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当好一名法制民警
本报记者 王孝竹
文章字数:1239

   精通各类法律,熟悉办案流程,评估每份案卷,定期举办技能培训,时刻提醒民警规范执法、提升办案质量,这是法制民警的大部分工作。作为法制民警的一员,商州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李文敏一干就是10年。  
  今年41岁的李文敏于2008年加入公安部门,一入警便在城区最忙的商州公安分局城关派出所工作。他踏实好学、思维敏锐,对案件办理各个程序、法律适用了熟于心,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是所里民警争先学习的榜样。  
  2013年,由于李文敏在工作中表现优异,被调派至商州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工作。一到法制大队,李文敏便接任了网上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的管理员,负责维护网上办案系统,培训基层民警使用网上办案系统。  
  李文敏用最快的时间学会了系统的操作。当时,系统刚使用还不完善,面对一些常见的问题,李文敏都是自己摸索着解决,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他就联系上级系统管理员请教。部分基层民警对网上系统有抵触、不愿意学,找各种借口拒绝使用系统,李文敏就跑遍了商州区所有派出所开展培训。民警不熟悉系统操作,李文敏手把手教他们操作。那段时间,不管是否轮到李文敏值班,他的手机都是24小时开机,即便是凌晨一两点,只要接到电话,他都会十分耐心地指导民警如何操作。如今,商州所有民警都学会了使用网上办案系统,整个商州公安机关接案的案件,没有一份是手写的案卷。  
  2015年,为提高刑事办案质量,商州公安分局决定对预审工作进行改革,推进刑事案件由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结合外出学习成果和商州分局实际,李文敏与同事们积极研究谋划改革方案。他们拿出的改革方案,经过近半年的运行,刑事办案质量大幅提升,也让群众权益得到保障。“两统一”改革试行期间,商州某批发部发生一起盗窃案件,批发部送货员在送货进入仓库后,将仓库内价格高的酒装入低价格酒箱内运出、贩卖。批发部业主报案后,因是熟人作案,基层派出所认定案件为侵占,属于自诉案件,给出了不予立案的回复。批发部业主随后申诉至法制大队,在李文敏与同事的共同努力下,认定此案属于盗窃案,重新受理立案,并帮助业主追回损失款5000多元。  
  后来,“两统一”改革工作获得了2015年全市公安机关创意警务改革活动一等奖。“案件质量不断提升就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认可。”李文敏说。  
  2016年,商州公安分局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这样的重任再次落在李文敏肩上。他以局为家,通宵达旦,和同事反复研究修改,制订《商州公安分局受立案工作管理规定》《商州公安分局受立案巡查工作规定》等20多项制度。李文敏说:“我能安心工作,得益于家人的支持。身为儿子,我在父母面前尽孝的时间不多,倒是父亲总劝我好好工作,为国效力。身为丈夫,我在妻子身边陪伴的时间有限,妻子总是将家中一切处理妥当,不让我操心。我必须做好工作,才能无愧于家人的支持。”  
  商州公安分局案管中心建成后,李文敏负责的案管中心工作成效显著,他探索的“案管+巡查”监督工作模式在全省法制工作会议上予以交流。他创立的多项工作机制得到省公安厅的高度肯定和认可,并刊发在《陕西公安厅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简报》。